(一)综合办公室(与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合署)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新闻宣传、秘书事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联络接待、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草拟全市劳动和保险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审核以局名义制发的综合性文件;监督检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监督制度;负责劳动领域综合配套改革和劳动政策及有关综合性调研工作,研究与劳动经济相关的经济、产业政策;制定局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车辆;负责机关职工福利生活。
负责人:许忠文 电话:8223127、6168015 房间号: 308、310
(二)政策法规科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并依照法定程序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
负责人:李崇一 电话:8661199、6168012 房间号:321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统计和信息工作;汇总编制局管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下岗再就业基金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经费的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基金的资格,并对其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伟 电话:8224721、6168018 房间号:312
(四)就业与工资科
制定全市城乡就业规划、基本政策及全市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制定全市劳动就业经费的管理规则和使用办法;制定全市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全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制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企业集体合同的核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负责企业职工档案工资的备案。
负责人:潘维霞 电话:8222594、6168022 房间号:320
(五)职工技能培训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考核标准,核准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制定职业技能开发、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制定我市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及实施办法。
负责人:张德君 电话:8226328、6168021 房间号:316
(六)养老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施方案、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测算;制定全市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运行规则;负责制定全市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易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崔启发 电话:8222405、6168019 房间号:422
(七)医疗保险科(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生育社会保险的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运营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定点医疗、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并监督检查其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公务员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社会统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和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调解和处理医疗、生育的纠纷和争议;组织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负责人:管大海 电话:8225825、6168025房间号:424
(八)工伤保险管理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统筹层次、支付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伤康复预防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对全市受工伤事故及职业病伤害的职工进行现场调查和工伤认定;依法对全市的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和处理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相关的争议工作。
负责人:管大海 电话:8225825、6168025房间号:424
(九)失业与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国家、省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失业保险费征缴计划、征缴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失业人员的确认;制定失业人员救济标准及保险金发放办法;制定失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办法和有关待遇政策;制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制定全市农村(含乡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给付、退休标准;制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保险资金收缴、运营管理。
负责人:谢玉财 电话:8225054、6168023 房间号:322
(十)人事教育科(与党群工作部合署)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报审;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赵威 电话:8222878、6168018 房间号:427
(十一)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及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孔繁姝 电话:8240887 房间号:306
(十二)管理科
负责大厦安全保卫、供水、供电、供热以及设施布局、维护、修理;负责大厦内外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兆苓 电话:8550371、6168026 房间号:101
(十三)大厅管理办公室
负责大厅服务窗口设置,建立健全大厅各项工作制度,协同驻厅单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窗口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协调驻厅单位健全和完善便民、利民各项措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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